處理原則說明:

一、 台端所陳事項本部至表重視,依行政程序法第一七三條規:陳情未具真實姓名或住址者,得不予處理。為維持部隊純潔、嚴防不法暨改進各項不合情理事項發生,提升國軍服務品質,本部處理原則,將台端所陳事項轉請業管單位參處改進;惟因來函未提及台端服務單位等項係資料,故無從查處改善。
二、 本部民意信箱作業系統於陳情人提出陳情事由後,將依陳情人所填寫之個人電子郵件信箱,寄發認證信件,陳情人須至電子信箱點取該認證信件,並完成回復,本部始正式收辦該陳情信函。
三、 本部民意信箱作業系統,於信件處理完畢後,將依陳情人所填寫之個人電子郵件信箱,寄發回覆信件,常有被陳情人電子信箱系統,被判別為「垃圾郵件」情事,陳情人於本部民意信箱系統確認辦理狀態為「已回覆並結案存參」後,若未收到回覆信件,可嘗試至個人電子郵件信箱垃圾桶搜尋。
四、 依本部訂頒之「國防部及所屬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作業要點」中第四項-(九)第1.點律定「無具體內容、未具真實姓名或聯絡方式」得不予處理,因此陳情人務必於陳情信件填寫「具體陳訴事項、真實姓名及聯絡方式」,俾利本部憑辦。
五、 為維護良好服務品質,每封信件發送時間需間隔5分鐘,每日上限3封,感謝您的來信,國防部關心您。

信件處理程序:

信件處理程序上,處理結果將以系統所發佈之訊息為準,電子郵件通知為輔。民意信箱回覆以線上網站回覆為主,Email回覆為輔,提醒您在線上填寫完畢後,請記住您的受理編號,您可以隨時上網查詢進度。

各信箱查詢服務電話如下:

信件處理程序上,處理結果將以系統所發佈之訊息為準,電子郵件通知為輔。民意信箱回覆以線上網站回覆為主,Email回覆為輔,提醒您在線上填寫完畢後,請記住您的受理編號,您可以隨時上網查詢進度。

總機號碼:(02)2311-6117,各單位分機如下:
首長信箱 635189 軍備局信箱 637550
主計局信箱 636803 軍醫局信箱 636226
政戰局信箱 636483 陸軍司令部信箱 332616
海軍司令部信箱 683199 空軍司令部信箱 675120
後備指揮部信箱 261182 軍情局局長信箱 605773
憲兵指揮部信箱 691262

民意信箱使用說明:

民意信箱使用說明